在研究生与导师的多类关系中,有两种需要抵制:一种是“放养式”关系,即导师对学生不管不问,连毕业论文都让学生单打独斗;另一种是“压榨式”关系,表面上导师很关系学生成长,想方设法让其加入自己的科研队伍,甚至进入公司坐班,实际上学生成了导师的廉价劳动力。 据媒体报道,东北一高校研究生程某,按照惯例来到北京的实验室学习,也“按照惯例”成了老师创业公司的“员工”。别人拿着1万元的高薪,有双休日,他却只有1200的每月补贴,还是单休,即使写论文都得向导师申请。这一新闻,再度让部分导师与研究生的“压榨式”关系浮出了水面。 其实,类似的案例在高校十分普遍。有些导师为了让学生能多为自己效力,以论文不达标为由,让学生延期毕业,直至项目完成才放行。极端的情况是,学生因此而跳楼,以生命反抗教师的淫威。只是大部分学生碍于各种原因,没有讲出实情,不敢吱声罢了。 在高校研究生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制”的情况下,研究生如何处理与导师的关系,是门艺术。要知道,学生一但得罪了导师,穿小鞋并非不可能,小论文、评奖励、毕业论文的定稿等,都离不了导师那具有签字权的手和笔。于是,学生在老师面前,只好当乖学生,对导师恭敬有加,不敢反驳。 高校的研究生导师,大多在某些学术领域具有极大的发言权,不少还是行政领导,他们受到学生尊重不排除有着学术权力和金钱地位等方面的因素。但是,教师作为一种需要“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职业,师德是评价他们的首要标准。在高校研究生培养上,导师必须对学生负责,这是导师制要求他们必须承担的义务。即使导师学术职务和行政职务再高,只要挂着研究生导师的头衔,就应在学术和为人处世上教导和敦促学生,促使他们成长成才。 然而,现实中有一些导师完全是对学生进行“压榨式指导”。繁重的工作任务,低廉的报酬,没时间开展科研和论文撰写工作,这哪是培养研究生?较之那些让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的导师,这样的教师更加可恶,因为在他们眼中,研究生只是劳动力,而不是应该有自己思想和研究能力的高端人才。难道研究生进高校是来打工的而不是开展科学研究的? 追溯这种“压榨式”师生关系的形成,导师和学生之间不对等的权力关系和相应监督的缺乏是主因。与学生相比,导师有着金钱和学术上的权力和地位,致使研究生在师生关系中成了弱势群体,再加上学校实施的“导师制”,给予导师极大的权力,却没有对权力的约束机制,导师对学生也就没有束缚,学生也就成了待宰的“羔羊”。19世纪英国历史学家、政治家阿克顿勋爵有句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绝对导致腐败”,在师生关系中,导师对学生的压榨,同样适用此理。 因而,我们既要反对那种对学生放任不管,毫无责任心的导师,也要反对那种道貌岸然,以开展科学研究、锻炼素质为名,实则剥削学生青春,榨取学生血汗的导师。前者让学生找不到方向,在科研和成长中迷失;后者则让学生在忙忙碌碌中耗费时光,因忙而盲。 在此基础上,高校的研究生导师有必要反思自己的行为,以师德标准来要求自己,做一个不负学生的好老师;另一方面,制度是规避人性弱点的良药,高校有必要在赋权给导师的同时,建立学生权利救济和权益纠纷解决机制,畅通学生维权通道,给导师带上“紧箍咒”,确保导师与学生之间建立一种超脱金钱,有利于教学相长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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