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40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系河南省郑州市无业人员,具有中专文化程度,早在2011年1月曾因倒卖火车票被郑铁警方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金500元,虽已到不惑之年,但仍不安份,总想靠倒卖高价铁路火车票发财。经初步查明:自2014年1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先后在郑州市嵩山路某商业大厦附近,以每张加价25元价格高价倒卖给冯某Z189次郑州至广州的硬卧车票19张,其票面价值共计6000余元,非法获利400余元;在郑州市河南省球类管理中心附近,以每张加价30元价格高价倒卖给方某G90次郑州东至北京西的火车票24张,和G527次北京西至郑州东的火车票24张,其票面价值共计1.4万余元,非法获利1400余元。同年12月22日15时许,郑铁警方经缜密侦查和追捕,在郑州市某火车票代售点附近将正在准备高价倒卖火车票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归案,当场从其身上搜出准备向冯某高价倒卖郑州、洛阳、平顶山至广州的往返硬卧票火车票54张,其票面价值共计1.8万余元。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27条规定,涉嫌倒卖车票罪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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