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小故事,很真实,也很感人,却生出了不同的感想来。
不能说甲老师不伟大,但,这做法不宜提倡,更不用号召学习。古人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教师作为平常人,是要食人间烟火的,同样是为人子女、为人父母,如果自己不孝敬父母,在学生面前又何以言传身教?家人需要照顾和家事需要料理,教师请短期假在伦理上是说得过去的。即便放在法律上教师也有休息和请假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也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难看出,相关法律法规有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带薪休丧假的权利。教师带病坚持工作、置自家嗷嗷待哺的小孩于不顾等现象似乎经常在优秀教师的事迹里出现,值得怀疑的是带病上课会不会传染学生、带情绪上岗会不会影响同事和学生的心情?更值得深思的是教师是否真的把学生看得比家人还重?是担心丢掉来自不易的饭碗还是家人的宽容成了自己对愧疚的自慰?更可怕的是,是否是多年来一种宏大的叙事绑架了教师的人格、扭曲了教师的心灵,因为教师是“蜡烛”、“蜡炬成灰泪始干”,是“春蚕”、“春蚕到死丝方尽”。那么请问,当一个普通的教师、靠劳动解决吃饭的问题犯得上把命也搭上吗?世界上有哪一种职业有如此之危险?教师不拼命、不六亲不认就不能成其为优秀了吗?一个教师的职业生涯少说也有二三十年,如果平时认真负责难道还在乎一两天假期?一所学校有几十号甚至更多教师,临时安排代课难道很难吗?
什么是正真意义上的教师?乙老师的行为里有了真实的答案。作为小学教师,首先要有爱,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有了爱,就会将学生视为己出,就不会把开学不适应症视如无睹,就不会厌弃或者斥责哭闹的一年级新生。其次要有身段,这个身段并非是在学生面前表现得高高在上,而是要弯下腰,因为只有蹲下来你才能够看到儿童的世界。初入学,面对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小孩哭闹找妈妈是一种安全的需要。认生并不是不聪明、没家教,相反认生的孩子聪明、识别能力强。再次要有智慧,有了教育智慧才有教育艺术,才有创造性的劳动和劳动成果。在学校里“哄孩子”,看似“小儿科”,实际却是基于科学的艺术,教师就是富有教育艺术的职业人。有了这种艺术,教育教学就不会是简单的告知,更不是粗暴的填鸭。一个用脑子工作的教师,不但让其知道,还要让其知道怎样知道并且知道得有趣。欲改变其思维,先改变其感受。乙老师做到了,学校老师应该都要做到,学校管理者也要做到,放开来说,其它行业又何尝不是如此?
教师未必一定是“蜡烛”,但必须是“火种”,是能够点亮儿童内心世界的“火种”。教师的职业特征,说到底那就是凭智慧开启智慧,用文化创造文化。甲老师高尚,乙老师聪慧,学校需要高尚的情操,但同样需要聪慧的职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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