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收回小区停车管理权,我小区业委会将前物业公司以及公联安达公司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及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法院已做出终审判决,判令停车公司撤离,向业主大会移交停车管理权。终审判决后,我们曾委托本小区的现物业公司与该停车项目部进行沟通,希望对方能够依法执行判决结果。然而,对方开出的撤离条件竟然是要求我们放弃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并赔偿他们的所谓经济损失。对于这种无理要求我们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本小区业主在法院终审结果出来之前一直期盼着能过上安稳生活,但没想到现在官司虽然赢了,该停车项目部却赖着不走,仍然在本小区门口肆无忌惮地拦车收费,还通过贴出颠倒黑白、混淆视听的通知及给业主打电话的方式,欺骗业主说官司没有结束,逼迫业主继续交纳新一年的停车管理费,并对抵制交费的业主进行辱骂、恐吓,不交费就不让业主车辆进出小区,连临时出入都不行,还强行拖走业主车辆,放在院外。因该停车项目部多次阻拦业主车辆进出本小区,业主向小红门派出所报警,至今没有任何结果。事到如今,本小区900多户、2000多居民始终处于小区物业不能自治、进出家门不能自由的困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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