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学待遇,钱从哪出
由于督学责任区刚开始建立,各地都还处于摸索阶段。95%的被调查人员认为,相关研究需要进一步加强。
督学责任区的职能、督学的个人身份和待遇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督导工作与教育职能部门以及教师进修学校等机构的工作有交叉,这些工作应该如何协调?都是现实中必须解决的难题。
有的督学认为,责任督学的主要任务是检查学校依法办学的落实情况。而教学指导等工作,应由教研室等相关专业部门负责。有的督学反映,责任督学变成了一个筐,什么都往里装。督学责任在无限放大。学校的常规管理、校本课程研究、安全管理等都让督学来负责,这样的做法是很不科学的。有的督学认为,督学责任区在规范办学方面有一定效果,但难以真正指导学校发展。
在管理方面,督学责任区工作的开展没有经费支持,督导所需的交通费、通讯费等没有办法解决。只有31%的督学表示,有专门经费开展工作。
深圳南山区把责任督学的配备和学校后备校长的锻炼结合起来,由后备校长做专职的责任督学。后备校长在督导办挂职一年,在督中学,在学中做。
沈阳的责任督学主要由教育局的工作人员兼任。将工作人员聘为督学,使督导工作成为了教育局工作的一部分,以此解决督导经费不足问题。
督学培训,谁来组织
42.7%的督学表示本地区没有进行上岗培训,16%的人认为本地区没有规范的考核和评价机制。
督学责任区的建设时间紧,责任督学的工作任务重,对督学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前,督导是分块督导。现在,督学是综合指导。即使是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校长,也很难对学校进行全面督导。
有的地方责任督学多为兼职人员,影响了工作效果;有的地方督学多为退居二线的校长,缺乏工作热情;有的地方督学完全由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兼职担任,很难有时间开展工作。
现实中,常常是一个责任督学负责几个学校,但这并不意味着责任督学单兵作战。要根据具体的督导内容,进行个人督导和团队督导的有机分工。这样才能对所督导的学校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指导。因此,在一个督学责任区内,要合理配置不同学科背景的督学,同时还要兼顾行政和学术人员的比例。
要进一步加强对督学人员的上岗培训,加强督学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培训的内容要有实有虚,包括对国家新政策的解读以及本地教育情况的介绍。督学培训可以在省、市开展。同时,还要组织人员开发专业的培训教材,提高培训的有效率。
要从根本上解决责任督学的队伍建设问题,还需要严格人员招聘,明确编制。
责任区建设,如何操作
《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及《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颁布为督学责任区的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但仍需要进一步细化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要有可操作性,使地方的工作可以有的放矢。从人员来讲,细则可以包括督学编制、职责、开展工作的程序和内容;从机制上来讲,要包括经费保障、中长短期发展目标、省市督导部门的责任等。
督学责任区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反映了我国教育督导管理体制中的共性问题。地方教育督导部门有的隶属于地方教育局。这就出现了教育部门自己做事,自己督导。运动员和教练员一肩挑。
对督导的结果,领导可用也可不用,甚至还出现督学提出的意见被教育局长认为是找麻烦。因此,理顺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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