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黄县国税局坚持“不贯彻落实税收优惠,就是收过头税”的原则,严格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累计为5153户次小微企业减免增值税371万元,减免企业所得税81.87万元,做到了应减尽减。
为了提高执行力度,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内黄县国税局采取多种措施向纳税人宣传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举办10期纳税人学堂,向6300余户纳税人宣传政策,并解答纳税人疑难问题200余个;通过国税12366短信平台发送短信1.5万余条,提醒纳税人及时关注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享受条件;在办税服务大厅,发放宣传资料6500余份,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和申报流程400多个小时。
针对新办企业纳税人对优惠政策不熟悉、不了解的现状,内黄县国税局把办税辅导前移到办证环节,在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就发放《新办纳税人办税事项告知书》,帮助企业正确核定从业人数、资产规模,并告知是否符合小微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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