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健康发展、经济平稳增长、政府职能转变的任务十分繁重,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十分复杂。面对新的形势,需要坚持深化改革,更需要坚持依法改革。省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就是为了保证各项改革在法治轨道上顺利推进,更好地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共8章40条,主要规定了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原则以及法定程序,重点明确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5个法定程序的内容。如明确了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形式、方法和程序;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主体是省政府法制办,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同时,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提出了具体要求,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监督省政府有关决策的执行,强调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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