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我国政府对职业教育课程实施的政策导向强调加强实践性教学。200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和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中等职业教育要加强实验、实习、职业技能训练等实践性课程和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创业能力”。2008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中等职业教育要高度重视实践和实训教学环节,突出‘做中学、做中教’的职业教育教学特色”。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这些政策文件均强调实践教学对于职业教育课程实施的重要意义。
实践和实训教学是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教学的重要内容,是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强化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环节。这一时期,我国政府对实践性教学的重视,主要体现在:一是加大实践教学比例。新时期,在国家职业教育政策中规定,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课程的比重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其中,实践教学比例占专业课时比重的50%,顶岗实习累计总学时要达到1学年左右,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二是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实训基地是实施实践和实训教学的重要场所,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改善教学条件,加强校内外实验实习基地建设。职业学校要加强与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共建和合作,利用其设施、设备等条件开展实践教学。职业学校相对集中的地区应建设一批可共享的实验和训练基地。”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再次提出,“职业教育继续实施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在重点专业领域建成2 000个专业门类齐全、装备水平较高、优质资源共享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这为加强实践性教学提供了基础保障。理实一体化教学是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融合为一体的教学方式,其目的在于使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交替进行,以便学生能够较好地理解理论知识,并指导实践操作,从而提高实践动手能力。2009年《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指出,“中等职业学校要在加强专业实践课程教学、完善专业实践课程体系的同时,积极探索专业理论课程与专业实践课程的一体化教学”。
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存在着一定的内在联系,是职业学校教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理论知识能够为实践教学提供必要的指导,为实践中的现象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说明;而实践教学能够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对理论价值的深刻认识,二者缺失其一都将影响整个教学质量,而二者相互分离的教学实施也将影响教学效果。长期以来,在我国职业学校的课程设置中,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始终处于二元分离的状态,致使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一直没有得到真正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脱节的弊端在于分离了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实践技能的训练,这容易出现职业学校学生难以理解理论知识、难以熟练掌握操作技能的现象,而工作世界中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是相融合的。理实一体化教学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提出来的一种探索职业学校教学改革的方法,其目的在于实现理论与实践的融合,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发现: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素质要求的提高,我国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方针由“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转向了“服务发展,促进就业”。这也使得我国职业教育的课程价值由重视社会价值向兼顾个体价值的方向发展。
长期以来,我国教育的价值观念一直偏重社会本位价值观,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强调社会本位。社会本位价值观坚持社会价值的主体地位,认为教育应充分发挥其社会功能。在这种观念的驱使下,为社会或国家培养合格的人才成为了教育的主要目的,满足社会需要或政治要求成为了教育的核心价值。受社会本位价值观的影响,我国职业教育的主要目的在于培养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职业教育在政策上主要强调职业教育的政治功能和经济功能,重视职业教育的外在价值,体现在课程上主要突出课程的社会价值,忽视了职业教育课程对学生身心发展的重要意义。21世纪初期,随着“以人为本”理念的提出,我国教育的价值观念逐渐兼顾个人本位价值观,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也开始关注人本位。个人本位价值观关注人的需要和全面发展,强调教育的个体价值。因此,新世纪以来,我国政府在政策上提出职业教育课程要注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课程设置同时兼顾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职业教育课程在关注社会价值的同时,也兼顾个体价值,除提高受教育者的职业能力,为经济社会培养所需的技术技能人才之外,也开始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职业意识、职业态度等职业素养,关注受教育者的职业适应能力、创新能力、继续学习能力的发展,以促进受教育者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但是,通过对职业教育课程政策的分析,我们仍可以发现,当前我国职业教育课程政策的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
首先,在课程政策中职业教育课程的个体价值体现不足。尽管职业教育课程的个体价值在课程政策中有所体现,并在课程目标和课程设置的政策导向上给予了一定程度的关注,但是如何实现课程的个体价值,在课程政策上缺乏引导。在我国职业教育课程价值的嬗变过程中,课程的社会价值始终占据主导地位。这一方面在于人们深受传统的社会本位价值观的影响,社会本位的观念在人们的头脑中根深蒂固。虽然,新世纪初期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但不足以替代传统观念;另一方面在于职业教育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为经济社会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是职业教育的主要职责,职业教育的宗旨在于通过向经济社会输送合格的技术技能人才,提高社会生产率,从而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这是任何时期职业教育的首要目的,而职业教育课程是这种目的得以实现的主要载体和工具,这就使得职业教育课程的社会价值始终处于核心地位。但是,在信息时代,个性化已经成为了另一个显著的特征,尤其是随着知识经济、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健全受教育者的人格,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良好的沟通与合作精神,并具有完善人格的社会公民已经成为了新世纪职业教育发展的另一个基本使命。实质上,人格是稳定的、习惯化的思维方式和行为风格,它贯穿于人的整个心理,是人的独特性的整体写照,人格因素被认为是决定一个人在职业生涯发展中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培养受教育者的自主性、主体性和创造性,满足受教育者个性化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应成为职业教育课程遵循的价值标准之一。然而,当前我国职业教育课程政策在这方面的导向作用仍显不足,今后需要积极地朝这一方向引导:一是在职业教育课程设计上,应以促进受教育者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二是在课程目标和课程实施过程中应更关注受教育者个性化和主体性的发展,使得职业教育课程的个体价值能够更好地得以体现。
其次,职业教育课程的人文价值在课程政策中未得到充分体现。职业教育课程的人文价值是指职业教育课程要全面考虑受教育者人文素养的发展。人文素养是指“以人的综合发展为目标,追求“真”“善”“美”,关注人们的生存价值”。换言之,它是指人的内在品质,是为人处世的基本“德性”和“价值观”。在职业教育课程政策的引导下,当前,我国职业教育课程更多地体现为培养受教育者职业技能或职业素养的意义,而将人的内在品质放在了次要的位置。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关注和培养人的全面发展已是各级各类教育的根本任务。每一位职业人首先应该是合格的社会公民,因此,职业教育课程在关注受教育者职业角色培养的同时,也应该关注人文素养的培养。正如爱因斯坦所言,“专业教育可以使人成为一种有用的机器,但不能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人;要使学生对价值有所理解并产生强烈的情感,就必须对美和道德具有鲜明的辨别力。”用专业知识教育人是远远不够的,因此,职业教育课程政策应积极地引导职业教育课程在设计时,更多地关注受教育者人文素养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