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浙江衢州一所乡村初中的教学管理方式与很多学校“不太一样”:学校一共有7名“学生校长”,他们可以部分代替老师和校长,行使管理同学的权力。 学校称,此项制度的目的是让学生学会自我管理,这比直接由老师管理要有成效得多。学校还利用这个年龄段孩子争强好胜的特点,制定了事无巨细的考核体系,试图让学生不断竞争,形成全员向上的学习风气。 自我管理又称自我控制,是人格结构中内控系统重要的子系统,是指个体对自己本身,对自己的目标、思想、心理和行为等表现进行管理,最终实现自我奋斗目标的一个过程。 但是仔细一读新闻,就会发现该校是由7名“学生校长”管理其他学生,这显然和人格心理中的“自我管理(控制)”有很大区别。自我管理注重的是一个人的自我教导及约束的力量,即行为的制约是透过内控的力量(自己),而非传统的外控力量(教师、家长)。该校的学生管理依然是借助外力的,所以说,该校所谓的改革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教育改革,而仅仅是一种管理上的改革。 美国学者詹姆斯?斯科特在《国家的视角》一书中谈及为了管理的便利,政府常常会任命熟悉当地环境的人来代为管理以提高效率。很显然,在该校中,那7位“学生校长”就担任了这样一个熟悉学生生活习性的“本地人”,所以在学校领导的支持之下,很容易根据学生“争强好胜”的特性制订更为细致严厉的行为准则和评价体系。有这样一些熟知学生习性的“学生校长”帮助学校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似乎也不是那么令人意外。 表面上看,这样的管理让学生更听话更顺从,学习更努力,但实际上这对培养被管理的学生的自我控制力,以及作为管理者的“学生校长”的人格发展都是非常不利的,甚至会使学生形成了崇拜权力的价值观,影响其人格健全发展。 教育管理一定要以教育为核心,提升管理效率也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的成长规律。“学生校长”这种强化权力的管理方式却仍被当作教育创新而被广泛宣扬,这不能不令人深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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