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让学生在家门口上好学
为了确保老百姓能在家门口上好学,北京市大力加强市级统筹引导,努力找准改革的最大公约数,坚持既增数量、又增质量的“双增量改革”思路,推动首都基础教育治理体系创新。一是继续深化学区化管理。通过学区联盟、大校年级组制、教育集团、教育集群、协作区、城乡结盟校、区域教育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提高优质学位供给总量。二是积极探索向社会力量购买教学服务。吸引新东方、学大、高思等11家民办教育机构参与小学英语学科教学改革和中学学科教学改革,探索引入民办教育机构委托办学,为中小学教学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注入新的活力。三是大面积推进高校创办附中附小。新增附中附小在隶属关系和办学性质不变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建立理事会制或专家咨询委员会制。从资源共享、品牌建设、学校管理、课程开发、学科建设、师资培养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高校专业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等设施普遍向附中附小开放,有效促进了优质教育资源实质性扩大,惠及5万名中小学生。媒体调查显示,家长反馈:“过去是挖空心思找好学校,现在是在家‘等’来了好学校。”
二、健全义务教育入学制度,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按照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整体部署,北京市坚持巩固成果、完善制度、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入学工作。一是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全市公办小学100%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公办初中100%实行划片入学,加快实现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2015年全市小学就近入学比例达到94.06%,全市初中就近入学比例达到90.55%,免试就近入学比例稳步提升。二是利用信息技术全程规范入学程序。全市使用统一的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全程记录每一个学生入学途径和入学方式,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权限进行查询,重点监控热点小学和热点初中的入学情况。入学平台与学籍系统全面对接,未经入学平台确认一律不予建立学籍,杜绝违规二次流动。三是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北京市颁布《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严明纪律的若干规定》,即“十五条禁令”,坚决杜绝“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等不良行为。各级教育督导室及纪检监察部门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严查违反《义务教育法》、违规招生、违规收费、违规办班等行为,确保各项招生政策落实到位。
三、贯通设计入学政策,推进全学段全链条招生改革
北京市通过学段贯通的纵向设计,鼓励和支持学生在当地就近完成基础教育。一是实行一般小学对口直升优质初中、优质高中定向招收一般初中毕业生,给家长明确的升学预期,降低盲目择校焦虑。二是建立市级优质高中资源统筹机制,2015年首次推出优质高中市级统筹招生,计划分配到校,确保每所初中校都有学生进入优质高中。三是优质高中名额分配比例提高到40%左右,参与名额分配的优质高中增加到89所,其中70%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投向一般初中。学段贯通的整体政策设计,为引导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起到极大推动作用,让学生不出片区,在家门口的好学校完成9年乃至12年的学业,为学生成长提供“全链条式”优质教育供给。
2016年,北京市将继续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巩固成果、完善制度、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办法,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深化义务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拟出台的主要政策有:
一是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降低特长生入学比例。进一步规范特长生入学工作,向社会公开特长生招生计划并统一组织特长生入学。按照教育部规定,2016年各区招收特长生比例要降到各区初中招生总人数的5%以内。同时要求各区及学校切实转变观念,准确把握特长生招生的教育导向,降低特长生招生的功利性。
二是加强市级统筹力度,贯通设计全学段招生入学政策。充分发挥市级优质教育资源统筹机制作用,进一步提高优质高中名额分配比例,探索“1+3”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验,将优质高中招生计划明确告知今年初一入学新生,提前释放改革红利,让学生及家长吃上“定心丸”。
三是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京接受义务教育,要求各区政府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联合审核机制。
四是要求各区建立特殊情况会商机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妥善处理特殊个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平稳推进入学工作。
今年是首都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继续深化基础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用切实行动回应人民的期待、实现人民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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