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职业教育与培训对于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经合组织对于该领域的重视程度日益加强。2005年,在哥本哈根召开的经合组织各国教育部长会议,将职业教育与培训纳入其成员国教育事业的优先发展目标,并在2007年至2010年间实施“为工作而学习:经合组织职业教育与培训政策评价研究”项目,其主要目的是:对各成员国职业教育发展状况进行调研;对未来劳动力市场的技能需求进行预测;开发政策评价工具,并最终达到各国职教与培训体系对劳动力市场要求能迅速响应,进而实现系统创新的目的。
通过上述研究,经合组织认为[2]:
1、应在职业教育与培训和实际工作之间建立桥梁:
1)政府、雇主和工会应有效合作,以确保学习与工作实践相联系;
2)政府、雇主和学生个人的成本分摊应正确反映出各方权益者的利益所得;
3)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应同时满足学生和雇主的需求: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应为年轻人提供通用的、迁移性强的技能,以便适应转岗及终身学习的需求。同时,也要为他们提供职业专门化技能,以满足雇主的现实需要;
4)雇主和工会应深度参与课程开发,以确保职业教育与培训所传授的知识能够满足现代工作岗位的需要;
5)在教师和培训师之间搭建桥梁,使培训师掌握教学技能。同时,确保学校的职教教师熟悉现代工作场所的需要;
6)及时收集数据,确定学习成果对于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增强职业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职业教育与培训需要合格的教师和培训师
1) 为使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能够招聘到充足的教师和培训师,确保这一队伍能够胜任现代企业的要求。因此:应进一步鼓励兼职工作,即鼓励教师和培训师有更多的时间参与相关行业的工作;应采用灵活的招聘方式,允许具备生产技能的人员进入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任职;应抓住目前经济衰退的时机,鼓励具备良好实践技能的离岗人员进入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任职。
2) 为企业中学徒的培训师和(包括督导人员)提供适当的教学法培训。
3)鼓励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与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这样,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的教师和培训师就有机会去企业更新知识,而企业的培训师也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在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学习如何提高其教学技能。
4) 采纳标准的国家评估框架,强调培训工作的质量及其一致性。
3.职业教育与培训要利用工作场所的培训优势
1)在初始职业教育与培训中,应较多采用工作场所开展培训;
2)工作场所培训框架应便于雇主和学生参与;
3)通过明确的学徒合同框架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作场所培训的有力质量;
4)在其它学习环境效果较好或不具备工作场所培训条件的地方,应采取其它方式(如学校的培训车间),以平衡工作场所培训。
4.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政策工具
1)鼓励雇主和工会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并为此建立有效机制;
2)收集劳动力市场中的职业教育与培训相关数据信息,并具备分析和传播这类数据的能力;
3)根据有关劳动力市场信息,为所有人提供职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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